我和祖国共成长 | 靳卓文:不断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

   日期:2024-06-22     来源:网络整理    文章发布:文章发布    网络转载:生活号    
核心提示:我和祖国共成长 | 靳卓文:不断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不断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发展便是这一发展理念的生动注解。纵观这一行业近年来的发展变化,我深深的感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发展壮大,不仅是商业模式的创新,更是长期以来我国商务事业不断探索发展,积极求新求变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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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

——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生动实践

商务部财务司 靳卓文

【作者简介】靳卓文,男,中共党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毕业,审计专业硕士。2015年进入商务部,现任职于财务司综合处,参与商务领域财税金融政策研究制订协调相关工作。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70华诞。70年的发展历程中,我国经济社会面貌日新月异,新兴商务业态层出不穷,需要我们以改革的精神、包容的态度积极探索与之相适应的政策体系。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发展便是这一发展理念的生动注解。经过不断探索完善,我国针对其特点量身打造了完备的制度体系,实现了行业平稳健康发展。2019年6月13日,李克强总理在杭州调研时表示,跨境电商是国际贸易发展的一大趋势,能带动更多企业直接参与国际贸易,也有利于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促进国内制造业升级和品牌成长。

因为工作原因,我自2016年起就有幸参与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的制定工作。纵观这一行业近年来的发展变化,我深深的感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发展壮大,不仅是商业模式的创新,更是长期以来我国商务事业不断探索发展,积极求新求变的一个缩影。

起步之初

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消费者购买境外商品主要是通过传统货物贸易渠道,受品牌方经营策略、进口商渠道垄断等因素影响,相关商品的品类、价格往往难以满足消费者需求。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普及,“海淘”、“海代”等模式迅速发展,凭借成本优势,成为年轻消费者购买境外商品的重要渠道,如同一条巨大的“鲶鱼”,在短时间内对原有贸易形态和市场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

市民在超市挑选进口商品

在满足消费需求的同时,“海淘”、“海代”等模式也带来了新的问题。一方面,相关商品主要通过邮包、快件、个人携带等方式入境,显著增加了海关管理难度世界电子商务发展历程,对传统货物监管体系造成了巨大冲击。另一方面,由于参与主体众多,质量监管体系缺失,导致假冒伪劣商品泛滥,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面对这一新生事物的挑战,我国政府既没有放任自流,任由其野蛮生长,也没有生搬硬套,要求其按现有监管体系“削足适履”,而是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努力实现传统业态和新兴业态的协调发展。

首先是促进其阳光化发展。2014年起,我国在部分城市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实行“保税进、行邮出”的安排,即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视同个人物品,允许其以保税方式整批运抵至海关特殊监管区,再以邮包方式销售出区并按照个人物品缴纳行邮税。与“海淘”、“海代”等方式相比,没有增加企业税收和监管成本,且进一步提升了消费体验,降低了物流成本,迅速吸引大量企业转向这一模式。

其次是逐步完善税收政策。“保税进、行邮出”的模式有效促进了行业阳光化发展,但也带来了新的问题。由于行邮税有50元的免税额度,许多企业利用这一规定避税,大量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以零税率进入国内市场,与一般贸易的不公平竞争问题凸显。为公平税负,2016年4月,我国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由按个人物品征税调整为按货物征税。同时,考虑到行业发展需要,给予了一定税收优惠。

海关工作人员在检查进口商品

探索完善

随着税收政策的调整,跨境电商和一般贸易的税负不公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但监管问题又成为了困扰行业发展的首要难题。原来,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货物征税后我和祖国共成长 | 靳卓文:不断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监管部门相应要求按照货物进行监管,企业普遍表示难以适应。为更好支持其发展,2016年5月起商务信息网mobile移动站,我国政府对相关监管要求实施“过渡期”安排,即继续按照个人物品进行监管,同时要求商务部等部门研究制定适应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特点的监管制度。此后,我所在的商务部财务司牵头承担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的制定工作,我们与有关部门一道,开展了大量探索。

一是深入开展调研,摸清实际情况。2016年5月以来,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多次赴杭州、郑州、广州、深圳、宁波、成都等城市开展调研,实地走访一线监管部门和企业并召开座谈会,摸清行业面临的监管痛点,逐步明确未来政策取向。

二是广泛听取意见世界电子商务发展历程,完善监管思路。在政策制定完善的过程中,我们通过相关驻外经商机构,广泛搜集美国、欧盟、韩国、新加坡等国在跨境电商进口监管方面的做法,尽可能寻找可借鉴的思路。同时,我们也广泛征求了研究机构、电商企业、一线监管部门意见,吸收了“跨境电商平台履行先行赔付责任”等行之有效的监管要求。

三是积极沟通协调,统一监管思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涉及多个部门、多道环节的监管问题,为了统一认识、推进工作,分管部领导多次赴有关部门沟通,我们在工作层面也积极开展协调,最终各部门一致同意“按个人物品监管”的总体原则,为下一步完善监管政策奠定了基础。

四是立足行业特点,创新监管举措。在明确监管总体原则的基础上,我们结合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全程数字化、可记录、可追溯的特点,提出了一系列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创新举措,如建立商品追溯体系、缺陷商品召回制度,要求相关主体实时传输交易电子信息等。

在监管政策制定过程中,我们也始终注重加强同企业的沟通。一方面,及时向企业告知相关核心监管要求,敦促其尽快完善管理机制;另一方面,充分听取企业意见,确保相关举措可落地可执行。

稳步发展

经过两年多的研究和探索,我们最终形成了具体监管政策,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后自2019年起施行。政策实施以来,行业企业反响积极,市场预期更加稳定,并购投资显著增加,进口规模稳步增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一是有效满足了消费需求。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结构从传统的美容彩妆、母婴儿童、营养保健、个人洗护、家居生活、食品等,逐步扩展到酒水、健身器材、厨具等品类,有效满足了消费者品质化多元化需求,将消费及相关税收、就业等留在国内。

二是实现了同一般贸易的良性互动。与传统贸易方式相比,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可以更好“发现”和“创造”市场,不少国外品牌借此“试水”国内市场。以天猫国际为例,其引入的2万多种商品中,80%以上是首次进入国内市场。花王纸尿裤、泰国乳胶枕等爆款产品,均是在跨境电商渠道走红后,通过一般贸易大量进口。

三是倒逼国内产业加快升级。海外优质商品的涌入,让国内企业更加清楚的了解到消费者偏好、消费升级趋势,也进一步倒逼其通过技术创新、自主学习等提升核心竞争力。近年来,国内供给端在适应消费升级方面提升显著,特别是较早进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渠道的婴幼儿奶粉、化妆品等品类中,已经成长起一批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国产品牌。

引领未来

如果说在传统贸易阶段,我们更多是在追赶和适应国际规则,那么在跨境电商领域,得益于我国在电子商务领域超前的发展理念和丰富的发展实践,我们已经站在了规则制定的最前沿。

在双边层面,近年来澳大利亚、日本、德国等发达经济体均对我国跨境电商政策高度关注,并多次与我国开展跨境电商政策交流。部分地方反映,泰国、越南、印尼等东南亚国家正在深入了解我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复制推广中国经验的意愿较为强烈。此外,国内电商企业“走出去”也带动了中国模式走出去。例如,阿里巴巴已推动马来西亚、卢旺达、比利时等国启动EWTP试点,其中马来西亚已正式试行我国政府监管实践。

2019年9月,在德国介绍我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

在多边层面,2018年6月,世界海关组织发布《跨境电商标准框架》,其中许多监管思路借鉴了中国实践。今年初,我国在世贸组织联合80个成员共同启动电子商务议题谈判,力争为推动全球跨境电商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产生和发展,是国内消费升级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外贸由大到强、不断转型升级的生动案例。作为一种新兴业态,跨境电商的发展离不开规模庞大、发展迅速的国内市场,离不开积极进取、创新奋进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也离不开包容审慎、鼓励创新的政策环境。作为商务领域的一名青年干部,能够参与、见证这一行业的发展壮大并贡献自己的力量,令我倍感自豪和振奋。周虽旧邦,其命维新,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未来我们仍将面对更多新生事物,我们也必将继续以创新思维应对种种挑战。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我们一定能从容应驾驭前进路上的一切险滩激流,始终勇立时代潮头,稳步由经贸大国向经贸强国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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